澳门的聋童教育与聋人服务
残疾人教育的相关法规
1999年7月14日,澳门公布了《预防残疾及使残疾人康复及融入社会之制度纲要法》(澳门政府第22/99/M号法令)确立了残疾人概念、康复概念、平等权利、康复政策原则、康复程序、预防、信息、医疗康复,康复教育、职业康复、心理社会康复、活动能力及活动方便、技术辅助,以及文化、体育及娱乐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并明确指出有关负责机构要与残疾人家庭、团体社区非政府组织等紧密合作,努力贯彻法规确立的目标。
在教育方面,该法规的第十九条清楚说明:
1.教育系统应确保能向有需要接受特殊教育之儿童及青少年提供多样化之辅助方法,使该等儿童及青少年能优先入读具适当之教学、人员及技术条件之正规教学场所,又或因残疾之严重程度所需,优先获得具相同条件之专门机构提供服务。
2.在执行上款之规定时,应逐步采取措施,尤其是积极意义之优待措施,促进残疾人在就学及完成学业方面享有平等机会。
由此观之,澳门特区政府对预防残疾及使残疾人康复并融人社会的工作,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与措施,也尽量提供恰当的资源,协助不同残疾的儿童获得平等及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听障儿童的早期语盲训练。
1990年,澳门伤残人士社会服务中心开办语言训练班,为失聪儿童提供个别语言训练及半制课程。1991年澳门明爱接替此服务,并发展为澳门明爱失聪儿童语言训练中心。澳门聋人协会成立后,中心隶属于协会,被定名为启聪中心。现在,听障儿童语言训练主要由澳门的启聪中心提供。
该中心为非牟利私立特殊学校,经费主要来自教育暨青年局及社会工作局的资助,学费全免。教育对象主要为1岁以后的听障儿童,为他们提供早期的介入教育,例如听觉、读唇、发音、语言及社交等训练,帮助学生发展语言及听讲能力,以助其回归主流。学校现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为听障儿童提供小组或个别语言及身心发展活动,为普通学校的听障学生提供课后支持服务及语言训练,为家长提供教育辅导、讲座及亲子活动,为接受失聪儿童人读的普通学校提供咨商服务。
听障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
聋童教育早见于60年代,当时路德会主办澳门路德会聋哑夜校,学校附属于澳门路德会圣保罗学校,为弱听、弱言儿童提供夜校教育。1973年,学校增办日校,至1978年,命名为澳门路德会圣保罗聋哑学校。1988年,美国路德会牧师谢士柏博士筹募经费,学校重新注册,易名为协同长期特殊学校,现隶属于澳门协同福利教育总会,在数十年间,校舍经历数次搬迁,2000年7月迁至教育局批予使用的新校舍。
协同特殊学校现在主要是为一些由于某方面弱能而引致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由幼儿园至中学五年级教育的机会,让他们在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均衡发展。全校共分十三级,每班十名学生。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资助,为学生提供免费教育。
学校的教育课程,包括基础教育、沟通技巧、属灵增长,科技应用及延续教育等方面。学校提供愉快的学习环境,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生活技能及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学校致力推行口语教学,语言训练,尤其是在小学阶段,让学生在有限条件下尽量发展语言能力,掌握沟通技巧,融人社会。此外,通过科技教学及应用,除为学生提高知识、技能外,更为他们的沟通能力及将来的职业奠定基础。学校也为毕业生提供最少一年的升学及就业辅导的延续学习课程。聋人的社会服务。
澳门的聋人社会服务也受到社会人士的关注。1994年,陈民安神父与一群热心的听障人士成立了澳门聋人协会,以促进听障人士福利的发展、海外联系及推广手语的服务。澳门聋人协会开办了启聪中心及聋人社会服务中心,提供语言训练及综合服务。此外,澳门聋人协会亦专注社区教育、听觉辅助器材的咨询及代售等发展性工作。在手语推广工作方面,协会举办手语训练课程、短期讲座及展览等活动,使社会人士对手语有所了解和认识,以加强聋人与健听人之间的沟通。
聋人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1999年,为聋人及其家人提供多元化社会综合服务,例如解决因沟通障碍而引伸的问题,提升聋人的能力和觉悟,让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手语翻译服务、信息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个别及家庭辅导、职业训练、就业辅导、成人文化教育、学业辅导、社教及康乐活动等。经费大部分来自社会工作局定期资助及教育暨青年局的津贴。职员包括中心主任、社工、辅导员、手语翻译员、职业导师及杂工。
(作者单位:香港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