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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200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适龄残疾儿童能及时、更好地接受教育。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学校招生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保证工作正常、规范、有序、可控地开展,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汤剑文(校长)
组  员:张群星(副校长)、李园林(教导主任)、陈云华(教导处副主任)李红奖(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收集学生资料
时间:2007年12月—2008年6月15日
负责人:陈云华


四、学生资料审查:2008年6月15—20日


五、面试时间:2008年6月21日


六、通知发放: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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